為總結上海產學研合作成功經驗,弘揚先進,推動上海產學研深度融合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,根據《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》、《上海市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管理辦法》、《上海市科學技術獎勵規定》等精神,制定本辦法。
一、組織管理
(一)主辦與承辦
上海產學研合作優秀項目獎(以下簡稱“上海產學研獎”)由上??萍汲晒D化促進會(上海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基金會,簡稱“科促基金會”)、上海市教育發展基金會(簡稱“教育發展基金會”)和上海市科學技術協會(簡稱“市科協”)主辦,由上??萍汲晒D化促進會(簡稱“科促會”)承辦,每年評選一次。
(二)評選原則
上海產學研獎堅持公開、公平、公正評選原則。
(三)獎項設置
上海產學研獎設特等獎、一等獎、二等獎、三等獎。每年度獎項名額可根據申報項目質量,由評委會酌定。
(四)評審委員會
上海產學研獎設立評審委員會(簡稱“評委會”),負責對上海產學研獎的評選和審定。
評委會由13~17人組成:
1、科促會(科促基金會)、教育發展基金會、市科協、市工經聯等有關方面負責人各1名;
2、科技各有關領域資深專家5-7名;
3、產學研研究資深專家3-5名;
4、有關政府主管部門代表若干;
評委會設主任1名,常務副主任1名。
(五)評選專家
評選專家從電子信息、生物與新醫藥、航空航天、新材料、高技術服務、新能源與節能、資源與環境、先進制造與自動化等科技領域中挑選。
評審專家應品德優秀、專業精湛、誠信良好。
評審專家履行評審權力遵循保密和回避原則。
(六)評選辦公室
上海產學研獎設立評委會辦公室(簡稱“評選辦公室”,設在科促會)負責上海產學研獎的具體組織實施。
二、評選條件
(七)申報條件
1、項目年限:申報項目原則上應為近五年內立項并已實際投產的項目。
2、項目主體:必須是在本市注冊的企業和單位。
3、項目產權:項目的知識產權歸屬必須清晰。
4、項目品質:技術先進、產學研合作特征明顯、綜合效益好。
5、誠信要求:項目主體單位和合作單位均無不良信用記錄。
(八)評選條件
1、產學研合作特征完備。(企業主體作用明顯、合作體系完整嚴謹、合作運行緊密高效、人才培養深入有效)
2、項目技術品質優異。
3、項目對企業的促進成效顯著。(技術進步、降本增效、資源增加、管理優化)
4、項目對學研單位的促進成效顯著。(人才培養進步、學科得以發展、教研機制優化)
5、項目的社會貢獻顯著。(突破技術壟斷,取得進口替代、國際合作,有益于國計民生、國家安全等)
三、評選程序
(九)評選公告
主要通過科促會www.setanta-i.com網站、公眾號、解放日報、上??萍紙蟮让襟w及相關上級單位等渠道發布公告。
(十)項目推薦
市經信委、市中小辦、市科委科創中心、市教委科發中心、市工經聯、各區科委(科協)、各科創園區管委會等可向科促會推薦產學研合作優秀項目。
(十一)項目申報
1、被推薦或申報的單位,正式申報前向科促會反饋申報意向。
2、對提出申報意向的單位,科促會予以集中培訓,告知申報要求、手續等。
3、凡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,按申報步驟進行網上、書面申報。
(十二)申報初核
評選辦公室對申報材料進行初核。
(十三)專家初評
1、評選專家對評選辦公室初核通過的申報項目進行初評,提出意見。
2、各專業組專家(電子信息,先進制造,生物醫藥,材料,環境與資源、能源及農業等)分別評選。
3、評審專家如與候選項目或項目關聯單位有利害關系,應予回避。
(十四)專家復評
復評專家組對初評入圍的項目進行復評。
(十五)結果公示
復評結果由評選辦公室通過科促會網站等向社會公示。
(十六)評委會審定
評委會對評選辦公室提交的公示無異議的候選項目,予以審議決定。
(十七)頒獎表彰
獲獎項目經評委會審定后,由上海產學研獎主辦單位召開頒獎表彰大會,頒發獎牌、證書和獎金。
四、 附則
(十八)異議處理
上海產學研獎接受社會的監督,凡對上海產學研獎候選項目持有異議的,可向科促會提出。
1、提出異議的單位或個人,應當提供書面異議材料,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,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。
2、科促會對符合要求的異議材料,應予以認真受理,并給予處理意見。
本辦法由科促會負責解釋。
上??萍汲晒D化促進會
二〇二一年三月